9月8日,有博主發(fā)帖舉報西安一商場強制員工賣月餅,一個人20盒任務,賣不掉就自己刷錢支付,該博主覺得很不合理。
來源:受訪者社交賬號
10日,極目新聞記者聯(lián)系上述博主,其稱自己是該商場供貨商的員工,平時在商場內上班。該商場攤派的月餅有88元、138元、188元和268元等多種價位,這些月餅線上沒有賣的,要求他們線下銷售,無論是什么價位的,反正是有20盒的任務,要求直接購買。
10日上午,上述商場相關負責人回復極目新聞記者稱,員工有一定的銷售目標,這很正常,但公司沒有強制員工購買月餅,上述網(wǎng)帖內容不實,將向平臺反映。
對于商場的說法,上述博主告訴記者,他說的都是事實,8日商場被舉報后,9日下午商場開會又改口說不是強制要求20盒。該博主希望公司能夠信守承諾,以后不要再強制員工推銷月餅了。
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,中秋節(jié)即將來臨,評論區(qū)許多網(wǎng)友對強制推銷月餅表示出反感,中秋節(jié)變“中秋劫”。某五星級酒店工作人員也跟記者吐槽,被安排了500盒的銷售任務,“賣不完自己天天吃餅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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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聊天截圖
商場攤派20盒月餅的銷售任務是否合理?西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稱,如果是供應商和公司之間有矛盾,雙方可以協(xié)商;如果是單位和員工之間本身約定的工作內容有這一項,雙方都同意那就沒有問題,如果工作內容有修改變更,雙方?jīng)]有協(xié)商一致,有爭議產(chǎn)生糾紛,可向轄區(qū)勞動仲裁部門反映投訴。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人員稱,如果當事人不是投訴立案只是咨詢,可聯(lián)系12348咨詢公益律師。
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,公司無權攤派月餅銷售任務,要求員工自掏腰包購買,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工資,公司單方面攤派銷售任務并要求員工自行承擔未完成任務的后果,屬于變相扣減工資或強迫交易行為,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(guī)定,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,要求責令公司改正。根據(jù)《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條例》規(guī)定,公司拒不改正的行為還有可能被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(極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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